近日從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獲悉,經(jīng)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的審議通過,深圳于2012年12月19日起實施了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政策。
近日從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獲悉,經(jīng)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的審議通過,深圳于2012年12月19日起實施了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政策。
據(jù)了解,深圳是率先在國內實施住房公積金繳存利息補貼的城市。
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對象及條件是:
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達到一年以上,且未曾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職工本人,在銷戶提取時,予以利息補貼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起始時間不早于職工住房公積金開始繳存月,且不早于2010年12月。
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出臺貼息政策是為了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權益,發(fā)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性作用。今年,該中心根據(jù)《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深圳在市住房和建設局的指導下,擬訂了深圳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方案。該方案于近日獲得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。
該負責人表示,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(guī)定的住房公積金利率計息。為了更好的體現(xiàn)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,深圳市公積金中心對繳存一年以上、未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,在職工銷戶提取時給予額外的利息補貼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方案按照“繳存金額越多,利息補貼越多;繳存時間越長,利息補貼額度越高”的原則制定。
“公積金補貼”相關資料:
●補貼基數(shù)
以歷年結息總額(含銷戶利息)為基數(shù),按照繳存年限的長短,給予相應比例的利息補貼。
●補貼標準
1.累計繳存期限在一年以上(含一年)五年以下的,按累計支付利息總額的5%給予補貼。
2.累計繳存期限在五年以上(含五年)十年以下的,按累計支付利息總額的8%給予補貼。
3.累計繳存期限在十年以上(含十年)的,按累計支付利息總額的12%給予補貼。